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B款
2014-11-03 12:10: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持不 变,您如果需改变所依附合同保险费可另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所依附合同保险费 增减条款办理。
若本附加合同的理赔前保险金额等于理赔前所依附合同的保险金额,并且本附加 合同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限额后,所依附合同及其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的效力亦 随之终止。
合同效 力的 终 止
12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您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终止合同,本附加合同的效力自我们 收到终止申请当日24时终止。合同效力终止后,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 当时的现金价值;如果本附加合同附加在投资连结保险或万能保险上,在 合同效力终止时尚有未满期保险费,我们在退还现金价值的同时,将在扣 除手续费(注13)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2) 主合同变更为减额缴清保险;
(3) 所依附合同效力终止;
(4)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5) 因所依附合同或本附加合同的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保险单借款与保 险费的垫缴
13 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不参与主合同的保险单借款和保险费垫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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