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3 09:51: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司无法控制的外在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无法履行救援责任或延误履行救
援责任的,本公司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
罢工、航班条件、当地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行为。
24、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中,由于上述除外事故发生死亡,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对
已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
亚洲:阿富汗,伊拉克,科科斯群岛(Cocos Islands),东帝汶,英属印度洋领地。
非洲:厄立特里亚(Eritrea),卢旺达,索马里,西撒哈拉,圣赫勒拿岛。
大洋洲:美属萨摩亚群岛,布维岛(BouvetIsland),圣诞岛,法属太平洋领地,赫德
和麦克唐纳群岛(HeardandMcDonaldIslands),基里巴斯,马歇尔群岛,麦克罗尼西亚,
瑙鲁,尼乌亚岛,巴伯儿图阿普群岛,皮特肯群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托
客劳群岛,汤加,图瓦卢,美国本土外小岛屿(US Minor Outlying Islands),瓦努阿图,
沃利斯和富纳群岛。
南极洲:南极洲
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发生的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险金的申请
本附加合同为紧急救援保险,被保险人发生所有符合本附加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均应
按照本附加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及时通知救援机构并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按照本附加合同
的规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本公司不接受任何非通过救援机构的保险金申请。
第二十二条 其他一般条款
任何保险责任下的最终决定将取决于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有权拒
绝任何不利于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和安全的请求。
如果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继续旅行,将不安排其回国的
转运。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时间或者其费用有不合理之处,则救援
机构有权将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和费用限制在合理的、正常的、国际惯例的范围之内。
对于救援机构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导致的任何延误,本公司对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责
任。
一旦发生需要即刻救治的紧急情况,当地急救机构可能是最佳的实施紧急救治的选择,
能以最快的速度将被保险人送到最近的医院。本附加合同救援机构不能替代当地急救机构的
角色和急救功能。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支付费用的,被保险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附加合同的各项内容。 二、未经救援机构事先同意,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或者旅伴不得向第三方就本附加合同的
保险责任项下的费用支付做出任何许诺或者承诺。
三、如救援机构同意并代被保险人先垫付了不属本附加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任何费用,被
保险人应在救援机构提出偿还要求之日起的30日内偿还代付款。
第二十四条 非中国国籍被保险人特别约定
参加本附加合同的非中国籍被保险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中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
国境内固定居住地址;
2.在其个人保险期间内前往中国境外旅行的目的地非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地;
3.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患突发急性病身故,指定��救援机构可应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家属意愿,将本附加合同中遗体转送回国责任项下的目的地改为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地,但
费用以不超过转送回中国境内为限;
4.以上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 释义
1. 本公司: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 、救援机构:指优普环球援助公司。
3. 境外:指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但前往中国的台湾地区、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
区的,也按“境外旅行”处理。
4.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
岁,每经过1年增加1岁,不足1年的不计。
5. 有效身份证件:指依据法律规定,由有权机构制作颁发的证明身份的证件、文件等,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
6. 净保险费及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是指所交保险费中扣除管理费(含营业费用、
各项税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和代理费后的部分,扣除部分占所交保险费的25%。
未满期净保险费=所交保险费中的净保险费×(自本合同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日至
该被保险人的个人保险期间结束日之间经过的累计境外旅行天数)÷(被保险人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