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3 09:51: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因援
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机票费用。 四、安排陪同住院
未满15周岁的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
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医院附近的酒店,每晚费用不超过人民 币1,000元,累计入住以5日为限。
五、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随行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其回 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回国。若未成年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该未成年子女自
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六、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或安葬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服
务:
(1)遗体转送回国
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用正常商业航班把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
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承担灵柩运送回国费用,包括支付灵柩费
(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
(2)火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事发地火葬,并支付火葬费用以及骨灰盒
运回中国的运送费用(使用正常商业航班)。火葬费用将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3)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以按照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本公司将通过救援
机构支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所有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 七、旅行援助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被抢劫或盗窃丢失其旅行证件,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协助
其补办,但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八、法律援助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需要法律相关的帮助,本公司可以通过救援机构提供相关协
助,但所产生的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对每一被保险人紧急救援所支出的费用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 额为限,一次或者累计支出的紧急救援费用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的紧急救援保险责
任终止。
九、紧急门诊责任
(1)若因被保险人病情所需,经救援机构授权医生允许,可进行紧急医疗会诊及必要
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会诊费、化验
费、X光费及药费),但超声波、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核磁共振(MRI)的费用由被保险
人自行承担。
(2)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紧急门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以每一事故不超过
人民币10,000元为限,且每一事故之首次紧急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
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如果被保险人经紧急门诊诊断后需继续住院治疗,且连续住院治疗超过36小时,
则该次门急诊的全部费用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且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按照本条第三
款的约定承担相关住院费用。
(4)当被保险人接受门诊治疗时,根据治疗性质,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可按本条第三
款的规定将被保险人转运回国。
(5)紧急牙科门诊
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突发急性病而直接造成的牙病,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负
责为其安排紧急治疗。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牙科门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以每一事故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为限,且每一事故之首次牙科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元)的部
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与原牙病史有关的费用、非紧急牙科诊治、事先预约的牙科诊治,以及安装托牙、假牙
的牙科门诊费用,本公司不予承担。
第十九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任一行为、原因所导致的费用和后果(包括被保险人的治疗、身体残疾或身故),
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及相关费用:
1、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已具有的,且已接受治疗、诊断、会诊或服用处方药物
的疾病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经医生诊断需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症
状或疾病;
2、未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书面同意或安排的转运和救护。但以下紧急情况除外:
事发地点偏僻,无法事先通知救援机构,且任何延误将会��重被保险人的伤势或病情,甚
至危及其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疗转移或转运。同时,救援机构将保留对所发生的案件进
行调查的权利,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全额或部分偿还案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被保险人在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