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
2014-10-31 10:08:2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 7.11)期间因疾病导致 的;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 7.12)、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 气球、跳伞、攀岩(见 7.13)、探险活动(见 7.14)、武术比 赛(见 7.15)、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 表演(见 7.16)、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 等高风险运动;
(9)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 食物中毒,药物过敏;
(11) 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 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 起的并发症;
(12) 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 类(ICD-10)》为准);
(13)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见7.17);
(14)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
疗、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15)被保险人健康检查、疗养、静养、特别护理或康复性治疗;
(16)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见 7.18)、遗传性疾病(见 7.19);
(17)被保险人患未告知的既往症(见 7.20)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 除外疾病。
Z 保险费支付
3.1 保险费支付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
载明。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整个保险期间的保险费。
[ 保险金领取
4.1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
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 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 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 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应在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若因急诊未在约
定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在就诊后 3 日内通知本公司,并根据病情好转 情况及时转入约定的医疗机构。若确需在非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 应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在接到申请后 3 日内给予答复,对 于本公司同意在非约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的,本公司按约定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
4.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
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 7.21);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 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医疗费用分割单;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
关证明和资料。
4.4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因第三方责任或 其他非本公司的责任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金额无法确定的除外。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
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
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 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 差额。
4.5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5.1 效力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一)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二)��保人解除本附加合同。
] 其他事项
6.1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主合同条款:
(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