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安心启航出国留学及交流人员救援医疗保险
2014-10-28 09:55: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 下列资料:
1、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 投保人证明文件。
二、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 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十八条 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
亚洲:阿富汗,伊拉克,科科斯群岛(Cocos Islands),东帝汶,英属印度洋领地。 非洲:厄立特里亚(Eritrea),卢旺达,索马里,西撒哈拉,圣赫勒拿岛。 大洋洲:美属萨摩亚群岛,布维岛(Bouvet Island),圣诞岛,法属太平洋领地,赫德和麦克
唐纳群岛(Heard andMcDonald Islands),基里巴斯,马歇尔群岛,麦克罗尼西亚,瑙鲁,尼乌亚 岛,巴伯儿图阿普群岛,皮特肯群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托客劳群岛,汤加,图 瓦卢,美国本土外小岛屿(US MinorOutlyingIslands),瓦努阿图,沃利斯和富纳群岛。
南极洲:南极洲。
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发生的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留学生陪读亲属适用的“不承担保险 责任的国家和地区”参照留学生。
对于出国交流人员,除上述国家和地区外,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还包括: 亚洲:伊朗、印度(但不含新德里、孟买和加尔各答)、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柬埔寨。 非洲: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科特迪瓦、尼日利亚、坦桑
尼亚、博茨瓦纳。 欧洲:俄罗斯(但不含莫斯科、圣彼得堡)。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本公司和投保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仲裁 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法律适用 一切产生于本附加合同或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中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中国法律予
以解释。但是,本公司通过指定服务商对被保险人所进行的任何救助均取决并服从于当地的法律、 法规,而且不得超出被保险人被救援时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条约的范围。
第二十一条 释 义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
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中国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但被保险人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台湾、
香港或者澳门地区的,参照“中国境外”处理。
突发急性病:指被保险人在保险人对其保险责任生效前未曾接受治疗及诊断且在境外突然发
病必须立即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方能避免损害身体健康的疾病,不包括投保前已 有疾病和症状、与投保前已有疾病和症状相关的疾病和症状。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感染艾滋 病
病毒或患 艾 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 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 滋病。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医疗机构:指被接受医疗服务所在地国家当地法律认可的医学或外科医院机构,可收治突发
急性病或急症病人。该医疗机构应有常住执业医师管理。医疗机构不包括矿泉疗 养院、水疗所、疗养所、康复机构、疗养院或养老院等。
住院:指被保险人因患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入住医疗机构的正式病房,并办理入出院
手续,不包括门(急)诊观察室诊疗、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其他非正式的病床 住院及不合理住院。被保险人因非医疗目的自行离开病房十二小时以上(含)的,视为自
动出院。
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