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世纪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24 10:36: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
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7.3 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猝死不属 于意外伤害。
7.4 住院 指被保险人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
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其中挂床住院指被保险人非
治疗需要,一次离开医院 12 小时以上,视为自动离开医院,我们仅对离开日及以
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不合理住院指被保险人
未达到入院标准而办理入院手续或已达到出院标准而不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形,入
出院标准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病种质量管理标准》执行。
7.5非重大疾病指本合同定义的 10 种重大疾病之外的疾病。
7.6重大疾病指符合下列定义的 10 种疾病或症状
心脏病(心肌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梗塞)(1) 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 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 典型的胸痛病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冠状动脉绕道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
手术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
绕道手术。
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
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
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 植物人状态;
(2) 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 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
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
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 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
罹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
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慢性肾功能衰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竭(尿毒症)
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
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
但下述疾病除外:
(1) 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 原位癌;
(4) 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
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
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 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 膝、踝关节。
重大器官移植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手术
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
的分支除外。
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
(1) 肝脏急剧缩小;
(2) 肝细胞严重损坏;
(3) 肝功能急剧退化;
(4) 肝性脑病。
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 持续性黄疸病;
(2) 食道静脉曲张;
(3) 腹水(肿); (4) 肝性脑病。
但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7.7 同一次住院 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且前次出院与下次入院间隔未超过 30 天的再次住院视为同 一次住院。
7.8 定点医院 指保险单上载明的医院。
7.9 器官移植手术 用正常健康的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或骨髓置换功能丧失的相应器官的
手术。
7.10 非器官移植手 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后,为治疗疾病、挽救生命而施行的手术,不
术 包括活检、穿刺、造影等创伤性检查、康复性手术以及本合同定义的器官移植手
术。
7.11 择期手术 指施行手术时间的早晚不会对该疾病的治疗效果产生大的影响的手术,本合同所
指择期手术见附表 3 中带“*”手术级别的手术。
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