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新华红双喜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17 11:21: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详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详见释义)。
2.6 责任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1、您已申请解除本合同的;
2、本公司按本合同第2.4条给付保险金后;
3、主险合同终止的;
4、本合同因其它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的。
Z 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缴纳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费的缴费方式与主险合同一致。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应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并须与主险合同同时缴纳保险 费。
3.2 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的现金价 值,您可以向本公司咨询。
3.3 减额缴清 主险合同办理减额缴清或转换条���,本合同应同时办理减额缴清。本公司将根 据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本合同的保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本息后的余额一次缴清 保险费,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本公司按减少后的保险金额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3.4 减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主险合同减保时,本合同才可以办理减保,同时退还减 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减保后的保险费按剩余份数缴纳,本公司按减保后的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
[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
本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保险金的申请1、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
(1)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它科 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书。
2、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4.3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 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 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 基本条款
5.1 投保范围 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险合同相同。
] 释义
6.1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 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 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6.2 本合同所指的重
大疾病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
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 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 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 滋病。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 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 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