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如意宝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14-10-17 10:48: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本附加合同的或您签字同意接受变更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承保条件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则自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次日起60日内为新续保合同交费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之后您仍未交纳新续保合同的保险费,则我们视同您自动放弃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权利,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期满日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我们接受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不超过64周岁。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时,我们有权调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您或被保险人未按本附加合同的要求及时通知我们,即不如实告知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我们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承保该续保合同的,我们有权对该续保合同重新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变更继续投保条件或解除该续保合同。如果我们认为需要解除该续保合同的,我们对被保险人在该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向您全额退还续保合同的保险费;如果我们认为需要变更继续投保条件,但您不接受变更继续投保条件的,我们将按前述解除该续保合同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
5.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可以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见7.24)。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年龄性别错误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投保人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对于解除本附加合同的,本附加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6.2效力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2)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终止情况。
6.3适用主合同条款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3) 合同内容变更;
(4) 联系方式变更;
(5) 争议处理。
7.释义
7.1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例如,出生日期为2000年9月1日,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为0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为1周岁,依此类推。
7.2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
7.3住院指被保险人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其中挂床住院指被保险人非治疗需要,一次离开医院12小时以上,视为自动离开医院,我们仅对离开日及以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不合理住院指被保险人未达到入院标准而办理入院手续或已达到出院标准而不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形,入出院标准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病种质量管理标准》执行。
7.4同一次住院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且前次出院与下次入院间隔未超过30天的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7.5医院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7.6定点医院指保险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