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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e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014-10-16 11:56: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附加e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怎么样?

  泰康附加e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意外住院津贴

  在投保时,您应当至少选择一项保险责任投保,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下列保险责任范围内,我们承担您所选择并载明于 电子保险单上的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 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 100 元的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 的医疗费用按 100%的比例向意外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我们在 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本附加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且各项医疗费用应与医师的医嘱和处方一致。不符合前述 约定的医疗费用以及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完全自费医疗费用和部分自费 医疗费用中属于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本附加合同所规定的医疗费用范围,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按被保险人 每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获得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意外住院津贴保 险金日额

  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 180 日为限。

  

  泰康附加 e 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2.2

  我们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2.4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6.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 保险费的交纳7.9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

  1.1合同构成4.1保险费的交纳病

  1.2合同成立及生效5. 合同解除7.10康复治疗

  1.3投保年龄5.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1牙齿治疗

  2. 我们提供的保障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7.12醉酒

  2.1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6.1效力终止7.13毒品

  额、意外医疗保险金额6.2适用主合同条款7.14酒后驾驶

  2.2保险期间7. 释义7.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3保险责任7.1周岁7.16无有效行驶证

  2.4补偿原则7.2中国境内7.17机动车

  2.5责任免除7.3旅行7.18潜水

  3. 保险金的申请7.4意外伤害7.19攀岩

  3.1受益人7.5医院7.20探险

  3.2保险事故通知7.6当地7.21武术比赛

  3.3保险金申请7.7中国大陆7.22特技表演

  3.4保险金给付7.8既往症7.23有效身份证件

  3.5诉讼时效7.24未满期净保险费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 e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010 年 2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 e 顺旅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被 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