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家倍保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16 11:54: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起 90 天内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特种疾 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的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向特种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种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后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 合同所定义的特种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于交纳首次保险费(若曾复效, 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天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 所定义的特种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除按本条前一款的有关约定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特种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 种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本附加合同定义的特种疾病载明于本附加合同“10.特种疾病定义”。
对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疾病保险金和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 中一项,且在给付其中一项后,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若主合同项下有借款或其他未还款项,则我们在给付疾病保险金时必须先扣除 主合同项下的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然后给付。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11.6);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1.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1.8),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11.9)的机动车(见 11.10);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 11.11);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见 11.12),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 11.13), 但本附加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 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附加合 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见 11.14)。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的, 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除另有指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
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 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 或者应当及时��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 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
3.4 保险金给付
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
(2) 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医院专科医生(见 11.15)出具的被保险人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由 医院出具的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 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 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 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 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如果被保险人已向我们书面申领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保险金,但在实际领取重 大疾病或特种疾病保险金前身故,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 的遗产,由我们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提出申领重大疾病或特种疾病保险金书面申请之前身故,我们 仅依主合同承担向身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