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11 11:31: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未结束,且续保的,我们分别按每一保险期间内被保 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任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保险金的天数以 180 天为限。
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且未续保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 30 日,且累计给付保险 金的天数以 180 天为限。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
(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配镜、假牙等)、一般健康体检、疗养、
康复治疗、物理治疗、心理咨询或治疗;
(5)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
剖宫产)、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
除外;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
(8)被保险人所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及未书
面告知的既往症;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
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除另有指定外,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3.2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住院补贴保险 在申请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金、癌症住院额 (1)保险合同;
外补贴保险金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的申请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被保 险人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必要的病历记录及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医药费 原始单据、结算明细表和处方等原始凭证;
(4)申请癌症住院额外补贴保险金的,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 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它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 诊断证明书;
(5)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 明和资料。 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 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3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 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 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 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4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费根据您选择的日住院补贴金额确定。您应于投保或续保
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4.2 宽限期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果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我们同意您续保,或
者在保证续保期间内,自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 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 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 零时起效力终止。
4.3 保险费率的调 当我们厘定费率时采用的计算基础与实际情况发生偏离,足以影响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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