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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11 10:59: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 明和资料。 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 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3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 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 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 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 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4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费根据您选择的保险金额确定。您应于投保或续保时一次

  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4.2 宽限期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果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我们同意您续保,或

  者在保证续保期间内,自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 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 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 零时起效力终止。

  4.3 保险费率的调 当我们厘定费率时采用的计算基础与实际情况发生偏离,足以影响保险费率

  整 水平的,我们有权调整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 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后,您应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支付续期保险费,保险 费率调整前您已支付的保险费不受影响。 我们调整保��费率的,将及时通知您。若您不接受保险费率调整,本附加险 合同终止。

  5.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您解除合同的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

  手续及风险 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 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对已发生过保险 金给付,或已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支付保险金的,我们 不退还��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与主险合同效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或主险合同办理减额交清后,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力的关系

  6.2 适用主险合同 下列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条款 (1)保险事故通知;

  (2)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3)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4)合同内容变更;

  (5)联系方式变更;

  (6)争议处理。

  6.3 职业或工种的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的,您或被保险 确定与变更 人应于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1)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 时,我们于收到通知后,向您退还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减收的相应保险费; 若其危险程度降低但未依上述约定通知我们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保险 事故发生当时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并退还自职业变更之日起 应减收的相应保险费。

  (2)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 时,我们于收到通知后,向您收取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加收的相应保险费; 若其危险程度增加但未依上述约定通知我们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其实 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并给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我 们对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其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 其相应的现金价值。如果我们对被保险人已给付过任何保险金,则不退还。

  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在我们的拒保范围内但未依上述约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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