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11 10:59: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v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您注意…………………………………………………………6.2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C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C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2宽限期7.9 酒后驾驶
1.1合同构成4.3保险费率的调整7.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2合同成立与生效7.11无有效行驶证
5.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1.3投保年龄5.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2机动车
1.4犹豫期7.13遗传性疾病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4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
2.我们提供的保障6.1与主险合同效力的关系
2.1保险金额6.2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色体异常
2.2保险期间6.3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7.15既往症
2.3保证续保和续保6.4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7.1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2.4保险责任滋病
7.释义
2.5责任免除7.1周岁7.17潜水
7.2有效身份证件7.18攀岩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受益人7.3意外伤害7.19探险
3.2保险金申请7.4住院7.20武术比赛
3.3保险金给付7.5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7.21特技表演
3.4诉讼时效7.6斗殴7.22现金价值
7.7毒品
4.如何支付保险费
4.1保险费的支付7.8非处方药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2011 年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简称“附加住院医疗”。在本附加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 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合同”, 本 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与主险合同一致。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
我们共同签订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
效 本附加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 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附���险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
为出生满 28 天至 60 周岁,续保最高可至 65 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
视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 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 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
2.3 保证续保和续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重新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
保 效日起,每 5 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1)在保证续保期间,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后 60 日内,按续保生效时的 年龄对应的当时费率向我们支付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自上一个保险 期间届满后的次日零时起继续有效 1 年,但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 65 周岁的,我们不再接受续保。
(2)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前,您可以提出续保申请,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 是否符合续保条件。 如果我们审核同意且您按时向我们支付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继续 有效一年并进入下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如果我们审核后不接受续保,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3)保险期间届满 60 日后再次投保本附加险,或者续保时提高保险金额的, 保证续保终止,均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