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体检费用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09 12:09:2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体检费用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肿瘤复查 恶性肿瘤康复津贴 团体医疗
(一)肿瘤复检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本公司安排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就合同约定的体检项目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证明有疑似肿瘤物或肿瘤血液指标异常,并经医生建议需要进行肿瘤复检的,本公司将安排被保险人在指定肿瘤复检医疗机构进行指定项目的肿瘤复检,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该指定肿瘤复检项目的检查费给付肿瘤复检医疗费用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指定肿瘤复检项目见附表。
在合同约定的健康体检项目完成后,若医生未建议需进行肿瘤复检的,或虽经医生建议进行肿瘤复检,但未在本公司的指定肿瘤复检机构进行指定肿瘤复检项目复检的,本公司不给付本项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及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该肿瘤复检项目检查费的余额给付保险金。
(二)恶性肿瘤康复保险金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恶性肿瘤,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康复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恶性肿瘤,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康复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提示: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请注意仔细阅读。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体检费用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平保健发[2009]32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 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所在工作单位中的在职员工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条 健康保险管理服务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健康保险管理服务责任:
(一)健康体检
被保险人经本公司安排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就合同约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在体检完成后,本公司将提供给被保险人一份本保单年度的健康评估分析报告,该项服务责任终止。
(二)健康档案服务
对以上健康体检结果,本公司将建立被保险人体检健康档案,供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及其后365天内查阅。
第五条 保险责任
(一)肿瘤复检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本公司安排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就合同约定的体检项目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证明有疑似肿瘤物或肿瘤血液指标异常,并经医生建议需要进行肿瘤复检的,本公司将安排被保险人在指定肿瘤复检医疗机构进行指定项目的肿瘤复检,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该指定肿瘤复检项目的检查费给付肿瘤复检医疗费用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指定肿瘤复检项目见附表。
在合同约定的健康体检项目完成后,若医生未建议需进行肿瘤复检的,或虽经医生建议进行肿瘤复检,但未在本公司的指定肿瘤复检机构进行指定肿瘤复检项目复检的,本公司不给付本项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及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该肿瘤复检项目检查费的余额给付保险金。
(二)恶性肿瘤康复保险金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恶性肿瘤,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康复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恶性肿瘤,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康复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被检查出有疑似肿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