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荐版)个人医疗保险
2014-10-09 11:30: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3) 精神和行为障碍;
4) 鼠疫、霍乱、淋病、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
以上责任免除中所指的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3、其他事项
3.1保证续保权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即享有对本险种的保证续保权。
保证续保指在续保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时的状况作为风险评估依据,不会因为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状况变化,拒绝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继续投保本险种或者对被保险人作增加保险费或约定除外责任的处理。
3.2保证续保权终止
自被保险人获得本险种保证续保权之日起,如被保险人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应当获赔的保险金总额达到合同中约定的保证续保权终止额度(见附表一),或者被保险人的续保年龄达到本险种约定的最大续保年龄(见保险费表),保证续保权自动终止。
如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未按时交纳保险费或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欺诈行为,本公司有权终止被保险人的保证续保权。
3.3保证续保的处理
保证续保期间,投保人应按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和首次投保时的风险状况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如果本公司由于整体风险状况的变化,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率,投保人应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
在合同到期日前,如果本公司和投保人均未提出终止本保险,本公司收取相应的续保保险费后,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投保人在续保时增加保障的,增加部分视为首次投保。
如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未按短期医疗保险基本条款第4.1条“保险事故通知”的要求及时通知本公司,足以影响本公司作出续保决定的,本公司有权重新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重新决定是否续保。
3.4保险金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其他资料的复印件:
1)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
3)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 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等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责任条款的约定进行给付。申请人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上应同时加盖给付单位的印章。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5适用范围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仅适用于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名词释义
1、意外伤害 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而使身体受到伤害。
2、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现金价值金额=年交保险费×(1-35%)×(1-保单经过天数/365)。
3、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
4、社会医疗保险 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5、住院 指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正式办理入住院手续进行治疗的行为,不包括入住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及不合理住院。
6、医院 指本公司指定的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详见列表。本公司保留变更指定医疗机构的权利。
7、普通病房 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普通病房、血液病房、监护病房、抢救病房、干部病房。
8、床位费用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不包括观察病房、陪人床、家庭病床等。
9、药品费用 包括中成药、中草药和西药的费用。
10、护理费用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费用。
11、诊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经治医生或会诊医生的劳务费用。
12、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