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一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
2014-10-08 11:50:2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一生无忧个人护理保险
适用年龄:28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长期护理 护理津贴 关爱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45岁 | 6800.00元 | 20年 |
失能护理津贴20.0万 身故金20.0万 养老关爱金20.0万 长期护理津贴4000元 |
至70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若本合同仍有效,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不包含利息)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老年护理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6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
老年关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没有发生主险及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范围
1.1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2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若本合同仍有效,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不包含利息)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老年护理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6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
老年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没有发生主险及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4)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5)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 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3)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