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附加安康之选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14-09-30 09:52: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分类》(ICD-10)确定);
13)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 绝育)、��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分娩(含难 产)、流产不受此限;
14)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15)被保险人殴斗;
16)被保险人醉酒;
17)被保险人患牙科疾病,但因意外事故所致者不受此限;
18)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20)。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 除法律及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将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净额(释义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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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四、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13.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
金:
(1) 本附加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 受益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3) 由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如下文件,
① 医疗费用专用收��;
②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③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
④ 病理显微镜检查、必需的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被保险人疾 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 若 委 托 他人代 为申 请给付 保险 金,则 应提 供委托 人亲 笔签名 的授权 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6) 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4.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应当在 30日内作出核定。我们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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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 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 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五、您应当了解的事项
15.诉讼时效
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起计算。
16. 本附加合同的解除 您可以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即退保。自我们收到您的退保申请当日,本附加
合同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 您要求退保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正本; (2) 退保申请;
(3) 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证明文件。
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资料后将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解除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
特别提示您:本附加合同不得单独解除。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则主合同需同时解 除。
六、释义
释义 1 住院 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接受全日 24 小时监护治疗 的过程,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其它非正式病房或挂床住院。挂 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 24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 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
释义 2医院 指投保时约定的医疗机构;如无特别约定,指保险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二级以上
(含二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 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因保险事故危及被保险人生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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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抢救的医疗机构不受上述限制。
释义 3意外事故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 事件。
释义 4每次住院 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疗,自入院日起至出院日止的期间; 但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及其引发的并发症或同一意外事故及其引发的并发症而住进医 院两次(含)以上,若其前次住院出院之日与下次住院治疗入院之日间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