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附加如意三保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4-12-09 09:39: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
8.1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人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见释义)、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若申请 4.1.4(1)或 4.1.5所述保险金,须提供被保险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书面凭证;
(6)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8.2 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人为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在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书;
(4)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残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 若申请 4.1.4(1)或 4.1.5所述保险金,须提供被保险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书面凭证; (7)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8.3 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申请人为意外烧伤保险金受益人,在申请意外烧伤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书;
(4)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 若申请 4.1.4(1)或 4.1.5所述保险金,须提供被保险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书面凭证;
(7)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8.4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8.5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8.6 上述相关医疗证明和资料,我们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留存复印件,原件返还给申请人或受托人。
8.7 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允许外,我们将保留进行医学鉴定或核实的权利。
第九条 诉讼时效
9.1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即行终止:
(1) 您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按约定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2) 主合同解除或终止;
(3) 本附加合同期满;
(4) 本附加合同因法律规定或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十一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1.1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11.2 如您在犹豫期(见释义)内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本附
加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11.3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 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11.4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十二条 释义
12.1 意外伤害事故: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此类意外伤害 事故不包括无明确外来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的后果,如过敏(见释义)、原发性感染(见释义)、细菌性食物中毒�� 猝死等。
12.2 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设置的有资格进行残疾鉴定的非营利性的事业性单位,包括司 法鉴定机构、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工伤职业病鉴定机构、医疗鉴定机构,不包括医院等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
12.3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 III度。III度烧 伤���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累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 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临床鉴定标准《新九分法》的评定为准。
12.4 公共交通工具:指领有政府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供一般民众付费乘坐的合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 其中,陆路交通工具包括公共汽车、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