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2014-12-08 09:23: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九条 附加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一、主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投保人解除本附加合同;
四、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项。
本附加合同终止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或依本附加合同约定应进行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第十条 附则
一、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二、本附加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合同为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相抵触的,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三、主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中止;主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
第十一条 释义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急性病:指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起始日前未曾接受治疗及诊断且在保险期间突然发病并必须立即接受治疗方能避免损害身体健康的疾病。
中国境内:指中国大陆地区,该地区不包括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境外:指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该地区包括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紧急救援: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突发急性病时,经境外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确认确实需要的医疗救援。
合理施救费用:指至医疗机构抢救途中发生的各种抢救治疗费、急救药品费、医生出诊费。
护送转院费用:指境外授权医生或主诊医生做出决定,由救援机构或当地医院将被保险人从当地医院运送至其他更合适的有适当医疗设施的医院所发生的运输及专业人员护送费用。
住院:指被保险人确因临床需要,正式办理入院及出院手续,并确实入住医院正式病房接受治疗的行为过程,但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以及休养、疗养、身体检查和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门诊:指被保险人确因临床需要,正式办理挂号手续,并确实在医院的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治疗的行为过程,但不包括休养、疗养、身体检查和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其他途径:指互助基金、保险公司(含本公司)、其他救援机构、国家救援计划、工作单位或对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
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现金价值:指最后一期已交付保险费×(1-35%)×(1-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已经过日数/该保险费所保障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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