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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附加重疾每日住院长期医疗保险

2014-12-02 10:27: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事项

  2.投保年龄出生满60天至55周岁(见21.3), 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3.保险责任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24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每日住院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见21.4)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所有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方将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见21.5)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每日住院(见21.6)保险金(见21.7),即我方将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见21.8)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受以上180天的限制,我方将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受益人支付每日住院保险金,即我方将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基本保险金额。

  每日住院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1、每个保单年度(见21.9)内,每日住院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累计90天;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每日住院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累计600天。

  2、如果您方同时购买了《招商信诺附加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且按该保险条款约定我方应当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癌症保险金,自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第二次重大疾病或恶性肿瘤之日起,我方不再给付每日住院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入住医院之日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二、保险费豁免

  若按本合同的约定,我方应当给付重大疾病每日住院保险金,我方将豁免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后本合同剩余各期保险费。

  4.责任免除如果被保险人因下述任一事项罹患重大疾病,我方将不支付重大疾病每日住院保险金: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21.10);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21.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21.1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21.13)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21.14)(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第33种疾病除外);

  六、战争(见21.15)、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见21.1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21.17)。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每日住院保险金受益人(见21.18)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21.19)。

  发生上述其他情况导致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第三章 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6.保险费率的调整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在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况下,我方有权于每个保单周年日(见21.20)调整本合同的保险费率。如有保险费率调整,我方将以书面形式于保险单周年日前通知您。自该保单周年日起的各期保险费以及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将按调整后的费率和现金价值执行。

  7.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同主合同。

  8.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若投保人在保险费到期日(见21.21)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24时起60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见21.22),我方承担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宽限期结束时,若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24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四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9.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同主合同的保险期间。

10.本合同效力恢复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见21.23)出具的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