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附加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5)
2014-12-02 09:11: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被保险人清单中约定的变动日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清单中约定的变动日零时起终止,本公司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经过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人数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人数或比例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并退还未经过净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资格的丧失和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将丧失或被终止其被保险人资格:
一、若被保险人达到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约定的终止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则自该保单周年日起,该被保险人丧失其被保险人资格,本附加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将不再包含该被保险人;
二、若被保险人不能再从事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或不再是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团体中的员工或成员,则自该日起,该被保险人丧失其被保险人资格,本附加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将不再包含该被保险人,本公司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经过保险费。
第十七条 附加合同解除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 保险单及保险凭证;
2. 投保人证明文件;
3. 本公司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收到第一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终止。本公司应在本附加合同终止后的三十日内退还未经过净保险费。
第四部分 名词释义
1. 团体 指中国境内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债权债务人团体等。
2. 满期日 本附加合同订立时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之日,即最后一个保单周年日。
3. 意外事故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4. 医院 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
(2) 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施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合格医师指具有与请求赔付的疾病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认证和诊断处方权,且正在上述医院执业的医师,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除外。)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3) 不包括未达卫生行政管理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的分院、联合医院及病房、外设挂靠的门诊部、康复、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5. 管制药物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兴奋剂。管制药物的范围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规定为准。
6.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7.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8. 妊娠 指胚胎和胎儿在母体内发育成长的过程,包括流产、早产、宫外孕、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等。
9. 潜水 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10. 攀岩 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的运动。
11. 探险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12. 武术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 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运动。
13. 特技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先天性畸形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4. 矫形 腋臭、口吃、牙列不整、义齿修复(桩冠、套冠、安装义齿)、种植牙、鼻鼾手术、平足、近视及斜视矫正。
15. 整形、美容 皮肤色素沉着、痤疮、疤痕美容、激光美容、脱痣、除纹身、除皱、祛雀斑、开双眼皮、洁齿、治疗白发、秃发、植发、脱毛、隆鼻、隆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