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康乐人生医疗保险A款怎么样呢?
2014-11-28 10:25: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我们知道有解除事 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没有解除本合同,则我们不再依据前款约定行使解除权。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本合 同的保险费。 本合同在续保时,如投保人未重新提出告知,则延用续保前最后一次的告知内容。 若本合同持续续保并有效满二年后,本合同承保的同一被保险人才发生保险事故 的,我们不再依据本规定解除本合同。
1.3 合同成立及保险 责任的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若合同成立,我们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保险费当日 24 时起生效。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 为承保的凭证。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1.4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可缴付保险费续保本合同,本合同最多续保九年。续保期满,本合同效力终止。续保保险费按照续保当时被保险人年龄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具体费率见附表二)。自本合同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被保 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 除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之后投保人仍未交纳续保合同的保险费,本合同自宽限期期满日 24 时起效力终止。我们保留根据社会医疗条件、医疗费用水平及医疗服务使用状况变化调整本合同保险费率的权利,但���种调整不会针对个别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及理赔状况有所不 同,调整后的保险费自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适用。我们将在保险期间届满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1.5 犹豫期 投保人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有十日的犹豫期,以便阅读本合同。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向我们书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并亲自或挂号邮寄将本合同退还。 投保人依前项规定行使合同撤销权时,撤销的效力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及合同(若为邮寄,则以寄出邮戳为准)的当日 24 时起生效,本合同自始无效,我们 将向投保人退还所有已缴的保险费。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犹豫期内向我们提出理赔申请,则不得再行使本 条款规定的合同撤销权。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承担一定的损失。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险种分为 6 个计划类别,不同计划类别的保险金额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投保人须选择其中一种计划类别投保。
计划
计划 1
计划 2
计划 3
计划 4
计划 5
计划 6
住院补
贴日额
50 元/日
100 元/日
150 元/日
200 元/日
250 元/日
300 元/日
2.2 保险责任
2.2.1 住院补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持续生效九十日以后(不含当日)发生疾病,应到我们指定的医院就诊,经医师诊断确定必须住院并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我们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乘以住院补贴日 额所得数额给付住院补贴。
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的,我们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减三日得到的日数乘以住院补贴日额所得数额给付住院补贴。
本项保险金的给付,同一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日数以九十日为限;同一被保险人 本合同保险期间(一年)累积住院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同一被保险人本合同 持续有效期间住院日数以一千日为限。同一被保险人本合同持续有效期间累积住院日数达到一千日,本合同终止。
2.2.2 ICU 病房补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持续生效九十日以后(不含当日)发生疾病,应到我们指定的医院就诊,经医师诊断确定必须住院并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治疗,被保险人因实际需要进住 ICU 病房治疗时,我们除按 2.2.1 规定支付住院补贴外,另依其投保的住院补贴日额的两倍乘以实际进住ICU 病房的日数所得的数额给付 ICU 病房补贴保险金。
本项保险金的给付,被保险人因同一次住院的 ICU 病房补贴日数以二十日为限。
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 2.2.1 项保险金的给付为前提,若被保险人依约定不能取得
2.2.1 项保险金,则不能取得本项保险金。
2.2.3 重大疾病额外补 贴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