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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附加安康和美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28 09:39: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安联附加安康和美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安联附加安康和美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60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 门急诊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就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3]的伤害或疾病在医院[4]就诊或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5],承担以下责任:

  1、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在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疾病住院治疗而产生相关费用,本公司就超过约定免赔额以上的部分,并根据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该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住院费用医疗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约定的等待期后在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治疗而产生相关费用,本公司就超过约定免赔额以上的部分,并根据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金。每次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金以每次最高门急诊医疗费用限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在一天内进行多次门诊急诊治疗的,本公司均视为同一次门诊。当被保险人该项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到门急诊费用医疗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投保人选择住院费用及门急诊费用共用医疗基本保险金额的,当被保险人两项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共用医疗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住院医疗和门急诊费用在扣除其从他人、工作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其他商业保险机构或任何医疗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金额后,本公司仅以剩余部分为基数计算上述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及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金。

  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按社保参加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规定使用社会医疗保障卡在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并在提交理赔申请前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费用结算。

  没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将就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内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承担上述保险责任。

  续保时不受等待期的影响。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安联附加安康和美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11 年12 月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 附加合同订立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申请,本公司 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本附加合同附属于主合同,但不构成主合同的一部分。主合同的相关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本附加合同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清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本附加合同若未在主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中加以记载,则不产生效力。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被保险人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成员,均可作为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附加合同附属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附属被保险人以下统称为被保险人。

  二、 投保人

  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属团体可作为本附加合同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公司在同意承保并收取保险费后,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的保单生效日零时起承担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单生效日零时起,至满期日[2]零时止。

  第四条 保险费和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和基本保险金额记载于主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中。主合同有关保险费和基本保险金额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就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3]的伤害或疾病在医院[4]就诊或住院治

  疗而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5],承担以下责任:

  1、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在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疾病住院治疗而产生相关费用,本公司就超过约定免赔额以上的部分,并根据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当被保险人该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住院费用医疗基本保险金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