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中融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7 11:07: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人知悉退保的有效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 其他事项

  7.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 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7.3 年龄错误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 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7.4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7.5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若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或 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7.6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释义

  8.1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

  8.2 团体 是指中国境内具有 5 名以上(含 5 名)成员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 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8.3 成员 团体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成员是指该团体中身体健康,正常工作的在职员工; 团体为社会团体的,成员是指该团体的会员以及正式工作人员。

  8.4 配偶 指在投保时与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丈夫或妻子。

  8.5 子女 特指在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的出生在 30 日(不包括当日)以上且不满23 周岁(不包括当日)、身体健康、且未曾婚配的子女,其中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合法收养的子女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8.6 连续投保 指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续保同一险种,且续保保单的生效日为原保单到期日的次日。

  8.7 意外伤害事故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 件。

8.8 门诊急诊治疗 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至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