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附加安康欣晴防癌疾病保险
2014-11-27 09:35: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我们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仅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①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症状或体征;
②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按本附加合同对恶性肿瘤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恶性肿瘤。
2)原位癌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原位癌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本附加合同对原位癌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原位癌,则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给付原位癌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但本附加合同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我们不承担给付原位癌保险金的责任,仅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①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原位癌的症状或体征;
②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按本附加合同对原位癌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原位癌。
(2)若我们已经按照主合同的约定给付了满期生存保险金或者身故保险金,则我们不再承担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
(3)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2]后患病;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3],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4]。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的,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含二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2.4 恶性肿瘤及原位癌的定义和诊断标准
(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Ι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 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 原位癌
指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即恶性肿瘤细胞局限于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而未穿透基底膜组织向周围组织浸润。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3.1 保险费的支付及宽限期
主合同有关保险费支付及宽限期的规定适用于本附加合同,但若本附加合同另有关于附加合同保险费支付及宽限期的特别规定,则以该规定为准。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本附加合同恶性肿瘤保险金及原位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恶性肿瘤保险金及原位癌保险金时,受益人或其代理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5]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上证明皆需原件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我们保留对被保险人的病情做进一步会诊的权利;
(4) 若申请人为代理人,还需提供由受益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
(5)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