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附加关心生命终身医疗保险
2014-11-26 08:56: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房津贴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住院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以九十天为限。
三、 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1 意外事故: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2 医生:是指在医院内行医并拥有处方权且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的正式注册医师。
3 医院: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之机构:
1) 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2) 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或患病者提供住院治疗;
3) 有合格的医生或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4) 具有系统性诊疗等程序或手术设备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指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 专科医院,但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5) 非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4 住院日数:以当地医疗收费标准所定义为准。住院期间请假或外出离开医院的当日的住院津贴将不予给 付,具体请假或外出日期以医院的记录为准。
5 住院:指被保险人经医生诊断必须入住医院治疗,办理了正式的出、入院手续,但不包括入住急诊室、 急诊观察室、其他非正式病房、联合病房和挂床住院。
6 重症监护病房:指医院住院部内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重症监护及医疗护理的病人而设立的病房,有重症 监护专科医生和护士提供二十四小时持续护理及治疗,并设有精密监护及复苏抢救的设备,但不包括急诊 重症监护病房。
长生附加关心生命终身医疗保险 2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并由我们确认初 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癌症,即恶性肿瘤7,且因此入住医院接受治疗,则我们按住院 津贴日额的二倍乘以住院日数给付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以九十天为限。 四、 重大手术保险金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若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经医 生诊断入住医院并初次接受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手术8,则我们按住院津贴日额的五十 倍给付重大手术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重大手术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每种类型重 大手术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五、 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若被保险人因遭 遇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经医生诊断入住医院进行治疗,且于其住 院前的二周内及出院后二周内,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经医院门诊或急诊进行必要的治 疗,则对每次门诊或急诊,我们按住院津贴日额给付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二次为限。 六、 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若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而必 须使用医用救护车运送且入住医院接受治疗,则我们按住院津贴日额的二倍给付紧急医疗运 送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七、 普通门急诊及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本附加合同有效,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及之后,若被保险人因 遭遇意外事故或于等待期以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而至医院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我们 按下列约定给付普通门急诊及住院医疗保险金:
1. 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我们对实际支出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相应的社 会医疗保险支付办法的个人自负部分,在扣除被保险人从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机构、 互助机构或其他机构所获补偿或赔付后给付普通门急诊及住院医疗保险金。每一保险单 年度,普通门急诊及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住院津贴日额的五十倍为限。
2. 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我们对实际支出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
险人从商业保险机构、互助机构或其他机构所获补偿或赔付后给付普通门急诊及住院医 疗保险金。每一保险单年度,普通门急诊及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住院津贴日额 的四十倍为限。
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
7 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 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