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安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4 09:52: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长城安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 女性生育金 住院 团体医疗本保险的保险责任由四项责任构成,即住院医疗保险金、女性生育保险金、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和特需医疗金。除女性生育保险金和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不可以单独投保以外,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这四项保险责任中的一项单独投保或多项组合投保:
根据投保人在投保时的选择,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相应的保险责任:
一、住院医疗保险金
投保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含三十日)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三十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对其治疗期间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赔付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在一个保险单年度内,每一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本次医疗费用的补偿,则本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二、女性生育保险金
本公司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所支出的下列医疗费用按约定赔付比例给付“女性生育保险金”:
(一)孕妇孕产期检查费;
(二)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三)已婚者因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在一个保险单年度内,每一女性被保险人的女性生育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的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本次医疗费用的补偿,则本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三、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
投保人在投保了“住院医疗保险金”后,可以投保“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
当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使用完毕后,可申请使用“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对于其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中超过“住院医疗高额起付线”的部分,本公司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的赔付比例应不高于其住院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
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为投保单位所有被保险人共同使用,每一被保险人使用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的额度最
高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使用限额,该限额在投保时约定,投保单位的每一被保险人的使用限额应保持一致。
在一个保险单年度内,本公司向投保人支付的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以本合同载明的投保人的该项责任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本次医疗费用的补偿,则本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四、特需医疗金
投保时约定的被保险人发生约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在“特需医疗金”中按约定的方式支付,投保人的特需医疗金给付以特需医疗金净额为限。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安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条款
(长寿发[2009]98号,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投保人和本公司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长城安康团体综合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正式在职员工,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统一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时,投保单位在职人员最低投保人数不可少于五人。当投保人数不少于五人但不足八人时,投保比例必须为百分之百;当投保人数不少于八人时,投保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五。
正患病住院或全休、半休者以及未经本公司审核同意的人员不能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由四项责任构成,即住院医疗保险金、女性生育保险金、住院医疗高额保险金和特需医疗金。除女性生育保险金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