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乐安福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2014-11-21 10:21: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 500 赫兹、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 90 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特别声明:我们将在被保险人年龄在三周岁或以上时受理理赔,并且保险金 申请人必须提供理赔受理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若被保险人发病 时不足三周岁,我们将延期到被保险人年满三周岁后予以受理和评估。
8.14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
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
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特别声明:我们将在被保险人年龄在三周岁或以上时受理理赔,并且保险金 申请人必须提供理赔受理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若被保险人发病 时不足三周岁,我们将延期到被保险人年满三周岁后予以受理和评估。
8.15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
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 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8.16心脏瓣膜手术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
术。
8.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
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 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 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8.18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
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 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6
项或三项以上。
8.19 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8.20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 20% 或 20%以
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8.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
高压 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 态分级 IV 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 30mmHg。
8.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
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
项以上的条件。
8.23语言能力丧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月(声
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特别声明:我们将在被保险人年龄在三周岁或以上时受理理赔,并且保险金 申请人必须提供理赔受理当时的语言能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若被保险人 发病时不足三周岁,我们将延期到被保险人年满三周岁后予以受理和评估。
8.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 血 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8.25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