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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富富余月月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18 10:19:2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8);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 10),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 11)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其合法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 价值;发生上述第(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投保 人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 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 的现金价值。

  第十二条 保险责任的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及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书面通知我公司解除本合同的;

  (二)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全残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三)受益人领取满期保险金;

  (四)因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或者本合同之从合同的约定而终止的。

  第十三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一)生存年金、满期保险金和全残(包括意外全残、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本合同生存年金受益人、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和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二)身故(包括意外身故、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 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上述变更 必须书面通知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 险人书面同意。

  (三)受益人故意造成被��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五、专属于您的合同权益

  第十四条 保险单质押借款

  保险责任期间内,保险费支付 2 年以上的,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申请办理保险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 后余额的 80%,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借款利率以我公司公布的利率(见 释义 12)为准。

  您应按约定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借款到期之日,若您未能偿清借 款本息,则将未能偿清的借款本息作为新的保险单质押借款本金,视同重新借款; 并按我公司公布的利率计算利息。

  我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派发红利、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时,若您有保险单质 押借款本息未能偿清,则我公司有权在扣除借款本息后支付。

  自借款本息及其他欠款的总额达到保险单现金价值之日的 24 时起,本合同效 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 保单红利

  (一)保单红利的确定: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按照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 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红利分配的额度是不确定的。我公司会向您寄送每个会计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二)保单红利的领取: 1、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我公司,按照我公司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 您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若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默认为累积生息方式。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个保单年度您可以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若您变更红利领取方式,则需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红利领 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您按原领取方式已获分配的红利。3、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参与红利分配。

  第十六条 减额交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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