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安康连连健康年金保险计划
2014-10-29 09:52: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主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所载的主合同满期日止。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以下保险责任: ⑴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且身故时年龄未满18周岁(见6名词释 义),我们将不提供身故保险金,但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下列2 者的较大值者,退还后主合同效力终止:
①〈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见6名词释义)十本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安 康连连颇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 X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见 6名词释义);
②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
故保险金,给付后主合同效力终止:
①〈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十本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安康连连」额外给付 长期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 X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
②主合同的保险金额;
③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⑵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见6名词释义)至主合同满期日前(不 含满期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以下金额给付生 存保险金:
^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十本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丨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 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父10实
0〉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類给付满期生存保险 金’给付后主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标准年缴保费十本合同所附加的信诚附加丨安康连连」额外给付长期 重大疾病保险标准年缴保费】父主合同已缴费年期数
上述3项保险利益中所述的标准年缴保费不包括因被保险人实际情况而加费 的部分。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釆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 X ^ 3〗种情形之一时, 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主合同效力终止;发���上述第口)种情形时,我们 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主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所指的保险金受益人包含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和生存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主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 可以确定受益人贩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 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
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履行给付 保险金的义务:
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
申领生存保险金给付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 ⑴ 生存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⑵ 保险合同;
⑶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文件;
⑷ 生存保险金作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遗产继承时,必须提供有合法继承权 的相关证明文件。
在本合同生效后,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生存保险金:
(丄)储存生息:生存保险金留存在我们公司,每年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我 们在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该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13. 5呢为上限,且以 我们在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的存款利率为准。
(:2〕 现金领取。
本合同默认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为储存生息。
申领满期保险金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 ⑴ 满期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⑵保险合同;
⑶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文件;
⑷ 满期保险金作为满期保险金受益人遗产继承时,必须提供有合法继承权的 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