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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3 10:17: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生活补贴:

  1.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师出具的确诊被保险人患 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书。

  4. 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能证明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病 历材料、检验报告、X 线片等。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五周岁对应保险单周年日并且在该保险单周年日以前没有患所 列的二十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 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养老金:

  1.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三、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体恤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

  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身故体恤金:

  1.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证;

  2.身故体恤金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身故体恤金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或承认的宣告死亡证 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

  料;

  7.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开始领取生活补贴或养老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还需提供被保险人 上一次领取生活补贴或养老金证明。

  四、被保险人全残,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 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全残体恤金:

  1.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全残鉴 定书;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5.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开始领取生活补贴或养老金,全残体恤金受益人还需提供被保险人 上一次领取生活补贴或养老金证明。

  五、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 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协议后的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 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六、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第十条第一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 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 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差额。

  七、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重 新出现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体恤金。

  八、被保险人或身故体恤金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九、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 续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续期保险费应按本合同载明的方法和日期缴纳, 如到期未缴纳,若保险费为月缴,自保险单所载明的缴纳日期的次日起十五日为宽限期;若保险费为其它缴费方式,自保险单所载明的缴纳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并从所应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缴纳保险费的,且合同尚不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本合同将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 担保险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缴 续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缴纳的,且本合同已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除投保人在宽限期满前有其他不丧失价值的书面申请外,本公司将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缴应缴保险费 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直到现金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中止。

  本合同若有附加合同,则保险费的自动垫缴也包括附加合同到期应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十四条 减额缴清保险 续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缴纳的,且本合同已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若投��人在宽限期满前书面申请且获公司批准后,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扣 除各项欠款本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缴清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