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瑞赢之选两全保险(万能型)
2014-08-25 08:50: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支付。
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已提取金额的利息 =已提取金额x[(1+日复利)上一结算日至提取日-1]
注:日复利按最低保证结算利率换算
第十二条 部分支取个人账户价值=及手续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我们,部分支取个人账户价值,但应符合如下规定:
12.1 您每次部分支取的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且部分支取后剩余的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25,000元人民币。
12.2我们将根据您的保单年度、部分支取的个人账户价值以及下表中规定的比例,以支取的账户价值为计算基础,收取一定的部分
3 瑞泰安瑞丰赢之选投两资全连保结险(保万险能合型同)条合款同条款 第二部分 帐户条款
支取手续费并在您剩余的账户价值中扣除,具体的比例如下:
保单年度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手续费比例6%5%3%2%1%
12.3 您要求部分支取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部分支取申请; (3) 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时,除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您的授权书及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12.4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待最近一次公布结算利率后,以该结算利率和该公布日期结算您的个人账户价值,并支付给您。
第十三条 退保及退保手续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自我们收到您退保申请当日,本合同的效力终
止。我们将结算个人账户价值,按如下规定支付给您:
13.1我们将根据您的保单年度以及下表中规定的比例,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具体的比例如下:
保单年度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手续费比例6%5%3%2%1%
13.2您要求退保时,应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退保申请;
(3)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时,除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您的授权书及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13.3 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待最近一次公布结算利率后,以该结算利率和该公布日期,结算您的个人账户价值 并支付给您。
第十四条 款项返还
本合同中所提及的各种款项的返还,包括犹豫期内撤销本合同、犹豫期后部分支取、退保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均
将返还至您原交纳保险费的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 您的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的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当期结算日账户价值=上期结算日账户价值+当期账户利息+当期追加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余额-当期部分支取账户价 值及部分支取手续费-当期保单管理费
(1)账户建立时,您的个人账户价值初始值等于您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及当期保单管理费后的余额;
(2)我们结算您的账户利息后,账户利息计入您的账户价值;
(3)部分支取账户价值后,您的账户价值按实际支取的金额���部分支取手续费相应减少;
(4)交纳追加保险费后,您的账户价值按您所交纳的追加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余额相应增加;
(5)扣除保单管理费后��您的账户价值按所扣除的保单管理费相应减少。
三、保障条款
第十六条 保险责任
我们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和满期保险金给付责任。
16.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根据本合同确定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您个人账户价值的105%。我们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最低保证结算利率和计
息天数,计算上一结算日至本合同效力终止日的账户利息,并将账户利息等额计入您的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16.2满期保险金
瑞泰瑞赢之选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账户条款 4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满期之日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根据本合同确定的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的申请,按满期时您个 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我们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最低保证结算利率和计息天数,计算上一结算日至本合
同效力终止日的账户利息,并将账户利息等额计入您的个人账户价值。
第十七条 责任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①;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②,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③,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④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合同终止时,若个人账户中尚有余额,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待最近一次公布结算利率后,以该结算利率和该公 布日期结算您的个人账户价值并遵循以下规定支付:
1)如果您不是被保险人,我们将直接退还给您。
2)如果您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我们将其作为您的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受益人
18.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18.1.1您与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变更、撤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您指定、变更、撤销受益人时,应当得到被保险人的 书面同意。 您或被保险人于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
和受益份额,若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将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本合同生效后,您或被保险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我们收到变更申请当日,该变更 或者撤销申请生效。
因上述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或者撤销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我们不负任何责任。
18.1.2您或被保险人指定多个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中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您未重新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其 中一个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份额,由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平均分配。
18.1.3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没有指定具体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所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均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18.1.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18.1.5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的行为,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我们将按
18.1.2或18.1.3的规定处理。
18.2满期保险金受益人 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除非另有约定外,我们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十九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的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其法定身份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即您申报的被保险 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
全额无息退还您已缴纳的保险费。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合同第26条的规定。
第二十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10日内通知我们。如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 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 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保险金的申请
5 瑞泰安瑞丰赢之选投两资全连保结险(保万险能合型同)条合款同条款 第三部分 保障条款
21.1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 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给付保险金,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