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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2015-11-04 17:11: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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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其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年金

  本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年金受益人可选择向本公司申请年金。如年金受益人申请年金的,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本合同终止。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除另有约定外,年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与您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