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馨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24 10:24: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附加馨逸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特定部位原位癌
等待期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见9.3) 或“特定部位原位癌”(见9.9),(二)因导致“重大疾病”或“特定部位原位癌”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 担保险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我们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这18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9.10)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见9.11)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确诊28 日后仍生存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我们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特定部位原位癌” 但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且确诊28 日后仍生存的,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
“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只给付一次。我们给付“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1.您与我们的合同 8.1 年龄错误
1.1 合同订立 8.2 效力终止
1.2 合同生效 8.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1.3 投保年龄 9.释义
1.4 犹豫期 9.1 周岁
1.5 保险期间 9.2 有效身份证件
2.我们提供的保障 9.3 重大疾病
2.1 保险金额 9.4 专科医生
2.2 保险责任 9.5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3 责任免除 9.6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9.7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3.1 受益人 9.8 永久不可逆
3.2 保险金申请 9.9 特定部位原位癌
3.3 保险金的给付 9.10意外伤害
3.4 诉讼时效 9.11医院
4.如何支付保险费 9.12毒品
4.1 保险费的支付 9.13酒后驾驶
4.2 保险费率调整 9.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5.现金价值权益 9.15无有效行驶证
5.1 现金价值 9.16机动车
6.合同效力的恢复 9.17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1 效力恢复 9.18遗传性疾病
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9.19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20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险种简称:馨逸重疾
险种代码:973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保险条款有关于重大疾病和特定部位原位癌的释义,请您留意……………… 9.3、9.4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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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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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
v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v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2.2、2.3、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