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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附加安心保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09-16 10:14: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期保险费。 如果您申请解除主合同的,视同一并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您于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10.2 合同效力的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效力即行终止。如有未满期保险费,我们将 向您退还,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一)您或我们解除本附加合同的;(二)您或我们解除主合同的;(三)主合同效力已经终止的;

  (四)本附加合同第3.1条至3.5条约定的各项保险金累积给付的金额总和,达到本附加合同保 险单载明的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一千二百倍;

  (五)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终止的其他情形。

  11.其他您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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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时,若您有欠交保险费及利息的,我们将在扣除前述保险费及利息后,再 行给付。

  11.2 争议的处理 本附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下列两种方式中选 择一种方式处理:(一)提交仲裁。由您与我们在投保书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通过诉讼解决。以诉讼法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11.3 批注 本附加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需经我们在本附加合同上批注后,方生效力。

  11.4 索引 为方便您查找内容,我们制作了条款索引,通过该索引,您可以轻易地找到想进一步了解的条 款内容。

  【索引】

  释义1.1

  合同的构成2.1

  投保范围2.2

  合同生效2.3

  保险期间2.4

  撤销合同(犹豫期)2.5

  各项保险金3.1-3.6

  责任免除4.1

  询问告知5.1

  年龄错误处理5.2

  不可抗辩5.3

  禁反言5.3

  宽限期6.2

  合同效力的中止7.1

  复效7.2

  保险事故通知8.1

  保险金申请文件8.2

  诉讼时效8.3

  保险金给付8.4

  失踪8.5

  受益人9

  退保10.1

  合同效力终止10.2

  争议处理11.2

  批注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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