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社会统筹补充住院医疗保险(2006年修订)
2014-09-12 13:35: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6.19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之前罹患的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6.20 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社会统筹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每次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本公司给付% 被保险人自付%
2000 元以下(含2000 元)部分 55 45
2000 元以上4000 元以下部分(含4000 元) 70 30
4000 元以上6000 元以下部分(含6000 元) 75 25
6000 元以上8000 元以下部分(含8000 元) 80 20
8000 元以上15000 元以下部分(含15000 元) 90 10
15000 元以上30000 元以下部分(含30000 元) 95 5
注: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累加给付的办法。
住院期间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本公司给付80% 被保险人自付20 %
注:被保险人每年住院期间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医疗保险金给付限额为人民币2000 元。
现金价值比例表
本合同未满期月数 现金价值比例
足11 个月 60%
足10 个月少于11 个月 55%
足9 个月少于10 个月 50%
足8 个月少于9 个月 45%
足7 个月少于8 个月 40%
足6 个月少于7 个月 35%
足5 个月少于6 个月 30%
足4 个月少于5 个月 25%
足3 个月少于4 个月 20%
少于3 个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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