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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信守一生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9 10:47: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信守一生定期寿险怎么样?

  招商信诺信守一生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见27.3)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27.4)导致身故,我方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见27.5) 受益人(见27.6)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90天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身故,我方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90天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身故,我方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我方向身故保险金第一顺序受益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额度为保险金支付当日被保险人应向第一顺序受益人偿还的与本合同关联的贷款本息之和及其配套贷款的本息之和,但以不超过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我方向身故保险金第一顺序受益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小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我方向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支付剩余的身故保险金。

  二、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全残(见27.7),我方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90天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全残,我方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90天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全残,我方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我方向全残保险金第一顺序受益人给付的全残保险金额度为保险金支付当日被保险人应向第一顺序受益人偿还的与本合同关联的贷款本息之和及其配套贷款的本息之和,但以不超过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我方向全残保险金第一顺序受益人给付的全残保险金小于被保险人全残时的保险金额,我方向全残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支付剩余的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第180天治疗仍未结束,我方将根据被保险人第180天的身体情况鉴定决定意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您方不得再以第180天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为由提出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申请。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程度不属于本合同所规定的全残,我方不支付任何全残保险金。

  

  招商信诺信守一生定期寿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ü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1.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 10天内称为犹豫期。犹豫期之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 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犹豫期之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 的权利,但会存在退保损失。 12.

  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7.

  ü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合同生效之日 24时起9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 或全残,我方仅给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由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则不 受上述 90天的限制。 7.

  2.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8.

  3.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21.

  4.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11、13.

  5.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请及时通知我方。 14.

  6.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事故”、“全残”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 解释。 27.

  ü 条款目录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 保险合同构成

  2. 投保信息变更

  3. 合同内容变更

  4. 本合同的有效性

  5.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6. 投保年龄

  7. 保险责任

  8.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9. 基本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

  10. 保险费

  第四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 合同、合同效力终止

  11. 保险期间

  12.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3. 合同效力终止

  第五章 索赔

  14. 保险事故通知

  15. 调查权

  16. 诉讼时效

  17. 保险金申请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