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信守一生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9 10:47: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个人。
我方若认为必要,可要求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您方应当同意, 费用由我方支付。在我方认为必要和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方有权 要求验尸,费用由我方支付。
1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方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自其知 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7. 保险金申请 一、如被保险人身故,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凭下 列证明和资料原件向保险人申请身故保险金: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及身份证明;
(3) 受益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4) 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及住院病历;
(5)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出具 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 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二、如被保险人全残,申请人须填写《索赔申请表》,并凭下列 证明和资料原件向保险人申请全残保险金:
(1) 保险合同;
(2) 被保险人的户籍及身份证明;
(3)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需自费提供); (4) 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及住院病历;
(5)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本项保险金申领有关的诊疗资料及 其他证明、报告和文件。
三、申领保险金时其他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 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二顺序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该监护人必须提供第二顺序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以及该监 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我方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 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8. 保险金给付 我方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方将在调查核实后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方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 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方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 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 先予支付;我方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以人民币支付,不含利息。
19. 其它核定结果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向我方提出索赔申请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方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方向投保人退还保 险单的现金价值;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不满2年的,我方不退还保险 费;但是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事故发生后,您方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 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我 方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方或者受益人有以上规定行为之一,致使我方支付保险金或 者支出费用的,应当在收到我方相关通知后之日起30日内向我方 退回或者赔偿。
20. 宣告死亡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失踪,之后经人民法院判决 宣告死亡,我方以判决书宣告的被保险人身故日期作为保险事故发 生日期,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的受领人应于知 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30日内向我方退还已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的效力由您我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六章 其他规定
21. 明确说明和如 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方应向您方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责任的条款,我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 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 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订立本合同时,我方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