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14 09:53: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0 您应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3.2
0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7
0 您应按时支付保险费……………………………………………………………………………5.1
0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中止……………………………………………5.2、5.3、6.2、7.1
0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决策……………………………………………8
0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终止………………………………………………………………9
0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2
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0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4司法鉴定7.1效力中止
1.1合同构成3.5保险金给付7.2效力恢复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6失踪处理8 合同解除
1.3投保年龄3.7 诉讼时效9 合同效力的终止
1.4合同的签收4保单红利10 如实告知
1.5犹豫期4.1保单红利的确定10.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提供的保障4.2保单红利的领取10.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1基本保险金额5保险费的支付11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2保险期间5.1保险费的支付11.1年龄错误
2.3保险责任5.2宽限期11.2未还款项
2.4责任免除5.3保险费自动垫交11.3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3 保险金的申请6现金价值权益11.4合同内容变更
3.1受益人6.1现金价值11.5地址变更
3.2保险事故通知6.2保单贷款11.6争议处理
3.3保险金的申请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2 释义
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 115 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
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 合同成立与生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效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 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 保险责任。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 如下: (1)若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 (2)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 3 年或 5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出生满 30 天至 55 周岁;
(3)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 10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 满 30 天至 50 周岁; (4)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 20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 满 30 天至 45 周岁;
(5)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至 59 周岁,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至 55 周岁。
1.4 合同的签收 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5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
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您可以在犹豫 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 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 证件。自您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