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金禧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3 11:30: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华金禧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8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满期生存金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二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 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 险金于生存金受益人。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 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 110%累计已 交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见10.4),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 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如下约定给付: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65周岁,我们按110%累计已交保
险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未满65周岁,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意
外身故保险金。
i. 110%累计已交保险费;
ii. 500%累计已交保险费与100万较小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后因该事故导致身故,则按110%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
1.您与我们的合同 5.保单红利 9.8 争议处理
1.1保险合同构成 5.1 红利分配 10.释义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红利领取方式 10.1 保单年度
1.3犹豫期 6.现金价值权益 10.2 有效身份证件
2.我们提供的保障 6.1现金价值 10.3 周岁
2.1保险期间 6.2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10.4意外伤害事故
2.2投保条件 6.3减额交清 10.5 毒品
2.3基本保险金额 6.4保单贷款 10.6 酒后驾驶
2.4保险责任 7.如何恢复合同效力 10.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5责任免除 7.1 效力中止 10.8无有效行驶证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2 效力恢复 10.9 潜水
3.1受益人 8.如何解除合同 10.10攀岩
3.2保险事故通知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0.11探险活动
3.3保险金申请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2武术比赛
3.4保险金给付 9.1 未还款项 10.13特技表演
3.5 失踪处理 9.2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0.14医疗事故
3.6诉讼时效 9.3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0.15现金价值
3.7 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权9.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 10.16医疗机构
4.如何支付保险费 9.5 年龄错误 10.17现金价值净额
4.1 保险费的支付 9.6 合同内容变更 10.18本条款约定利率
4.2 宽限期 9.7 联系方式变更
国华金禧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理.解.条.款.,.对.“.国.华.金.禧.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4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以及选择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5
您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6.2
您有退保的权利……………………………………………………………………………8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