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金禧连连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3 11:30: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累计已交保险费与 100万较小者。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110%累计已
交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
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
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8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
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二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一���保单周年日
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给付生存保 险金于生存金受益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2.4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
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 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
额
2.3
件
本保险的投保人。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
故在先。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除另有约定外,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
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变更自我们在保险单 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之日起产生效力。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
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
3.1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w
发生上述第 8项至第13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按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
发生上述第 2项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
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 2年以上保险费
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10.15)。
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见10.13)、蹦极、赛马、赛车、
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食物中毒,药物过敏;
(11)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
(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2)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 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3)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见10.14)。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
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
义务。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但因第三方责任或其他非我们的责任导致保险事 故的性质、金额无法确定的除外。
保险金给付
3.4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身故保险
金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