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吉祥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2011年10月11日起缮
2014-12-01 10:04: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吉祥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自2011年10月11日起缮发使用)
适用年龄:30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前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所付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所付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两者中的较大者;
(2)若被保险人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150%×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3.2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方式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金=114.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阅 读 提 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0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0 签收合同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0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0 您有权解除合同………………………………………………………………………………8
0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0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0 您应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3.2
0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7
0 您应按时支付保险费…………………………………………………………………………5.1
0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中止…………………………………………………… 6.2、7.1
0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
0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终止……………………………………………………………9
0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2
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0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4司法鉴定8 合同解除
1.1合同构成3.5保险金给付8.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6失踪处理9 合同效力的终止
1.3投保年龄3.7诉讼时效9.1合同效力的终止
1.4合同的签收4保单红利10 如实告知
1.5犹豫期4.1保单红利的确定10.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提供的保障4.2保单红利的领取10.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1基本保险金额5保险费的支付11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2保险期间5.1保险费的支付11.1年龄错误
2.3保险责任6现金价值权益11.2未还款项
2.4责任免除6.1现金价值11.3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3 保险金的申请6.2保单贷款11.4合同内容变更
3.1受益人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1.5地址变更
3.2保险事故通知7.1效力中止11.6争议处理
3.3保险金的申请7.2效力恢复12 释义
中意吉祥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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