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吉祥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2011年10月11日起缮
2014-12-01 10:04: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 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保险事故通知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 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 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的申请
3.3.1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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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 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3.3.2 满期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在被保险人领取满期金时,我们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被保险人的生 存证明。
以上申请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 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3.4 司法鉴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我们有权要求进行尸检或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或医
疗机构对保险事故及被保险人身体机能状况进行鉴定,费用由我们 承担。
3.5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 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 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 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 额。
3.6 失踪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
将根据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之日的年龄按本合同2.3款处理,同时 本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 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 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与您依法协商处理。
3.7 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
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 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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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直接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 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您需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则您需填写变更 申请书,在我们收到变更申请书之日起予以变更新的红利领取方 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5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本合同的每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6.2 保单贷���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向我们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
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