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
2015-01-09 09:25: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增加设备,是指除保险车辆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的,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保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新增设备明细表中未列明的设备,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涉水行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投保范围
本保险仅适用于非营运个人客车,且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遭受暴雨、洪水的当时,保险车辆被水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驾驶人继续启动机动车或利用惯性启动机动车;
2、遭受暴雨、洪水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保险车辆;
(二)发生上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超过保险车辆发动机实际损失。
第三条 赔偿处理
(一)本附加险执行15%的绝对免赔率;
(二)发动机损失与施救费用在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计算赔偿,但不超过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中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换件特约险条款
第一条 投保范围
本保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使用年限在三年以内、九座及九座以下的非营运类客车方可以投保本特约险。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险的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坏而需要修复时,对受损零部件维修费用达到该部件更换费用20%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应予修理的配件给予更换。
第三条 赔偿处理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受损零部件按最小可分解件进行更换,被更换的零部件归保险人所有。
车身的漆面损伤不做换件处理。
代步车费用险条款
第一条 投保范围
本保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对于被保险人需要租用代步车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责任终止时,本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第三条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停驶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被罚没、扣押、查封期间的代步车费用;
(二)由被保险人指定修理厂修理时,因保险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代步车费用;
(三)非因发生本保险约定的保险事故而进行的车辆检查或修理需租车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拖延车辆送修期间发生的代步车费用。
第四条 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为准,但本保险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为30天,日赔偿金额不得超过300元。
第五条 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付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被保险人租用代步车的费用单据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二)在保险期间内,赔偿天数累计计算,累计赔偿的天数以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为限;
(三)部分损失的,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并办理交车手续之日起至修复并办理完提车手续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四)全部损失的,按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计算赔偿;
(五)本保险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一天的赔偿金额。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投保范围
本保险仅适用于非营运个人客车,且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后,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失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所载行李物品的同时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在扣除交强险应赔偿部分后,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一)下列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水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