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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康颐金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2014-09-03 11:21: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十七条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死亡, 申请人可以向我们申请身 故保险金,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之被保险人死亡日为被保险人死亡的日期,并且按第六条“保险责任”第一 款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被保险人生还之日起 30

  天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协商处理。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八条 保单贷款

  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而且您已支付 2 年(或 2 年以上)保险费或趸交保险费的,经被保险人书面 同意,您可以将本合同作为保单贷款的质押,向我们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 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17的 90%(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1000 元,我们将不定期调整最低贷款金额),具 体额度需经我们审批。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 6 个月。

  如果您没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申请的保单贷款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率18每日计息,每 一期贷款适用的保单贷款利率在贷款期限内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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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可以申请增加贷款,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和增加贷款的累积最高金额 不超过增加贷款时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的 90%,增加的保单贷款的期限为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的

  17现金价值净额:指现金价值在扣除尚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后的余额。

  18保单贷款利率:我们将根据“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恁存款利率与 2.5%

  之较大者”+2.0%确定计息的利率。

  剩余期限。增加的保单贷款按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适用的贷款利率每日计息。 保单贷款期满时,若您未能全部偿还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19,且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大于零,未偿还

  的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将构成新一期的保单贷款,贷款期限为 6 个月,并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 率计息。

  您可以在保单贷款期满时,或保单贷款期满前偿还全部或部分的贷款���累积利息,还款将首先用于偿还 累积利息,然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当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

  第十九条 年金转换权 您或者受益人与我们协商同意后,有权按以下方式申请订立我们当时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 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康颐金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

  金时,可将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方式二:本合同生效第 20 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您可以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 附加康颐金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第十四条的约定申请解除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太平附加康颐金生提前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或依据我们届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20,将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申请转换的保险金、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的总额不得低于转换当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您与我们协商同意后,有权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由我们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签订合同

  变更的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