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09-22 09:59: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华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8天至64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年金
年金
本合同的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可分别为被保险人50、55、60或65周岁,年金领 取方式有按年领取和按月领取两种,由您在投保时选定。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 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在年金开始给付前,被保险人可以更改已经选择 的年金领取方式,但是在年金开始领取后不得更改。
若选择按年领取年金,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于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若选择按月领取年金,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于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 给付年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10.4),我们无息退还所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见 10.5)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120%与现金价值(见10.6)二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 120%与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后起身故或全残,若已领取年金总和未达到已交 保险费的 120%,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的 120%与已领取年金的差额给付身故或全 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已领取年金总和等于或超过已交保险费的120%,我 们不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华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理.解.条.款.,.对.“.国.华.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2.2 投保条件
2.3 基本保险金额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失踪处理
3.6 诉讼时效
4.如何支付保险费
4.2 宽限期
5.保单红利
5.1 红利分配
5.2 红利领取方式
6.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6.3 减额交清
6.4 保单贷款
7.如何恢复合同效力
7.1 效力中止
7.2 效力恢复
8.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未还款项
9.2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
制
9.5 年龄错误
9.6 合同内容变更
9.7 联系方式变更
9.8 争议处理
10.释义
10.1 保单年度
10.2 有效身份证件
10.3 周岁
10.4 全残
10.5 意外伤害事故
10.6 现金价值
10.7 毒品
10.8 酒后驾驶
10.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0.10 无有效行驶证
10.11 现金价值净额
4.1 保险费的支付
9.3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0.12 本条款约定利率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3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4
™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以及选择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5
™ 您有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6.2
™ 您有退保的权利……………………………………………………………………………8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