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常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05 09:36: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金受
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 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 者受益份额,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 明的时间为准。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 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的;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除另有指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 近亲属以外的人为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 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 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 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
金申请 和资料的原件:
(1) 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
(2) 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医院专科医生(见 9.17)出具的被保险人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由医
院出具的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
学方法检验报告;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请 料的原件: (1) 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 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 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 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如果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书面申领重大疾病保险金,但在实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 金前身故,本公司仅承担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不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在提出申领重大疾病保险金书面申请之前已经身故,本公司仅承担 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不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 任。
3.4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