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团体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29 12:07: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团体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明亚B款)
适用年龄:30天至18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60日后(续保自续保生效日起)并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60日内(含60日),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团体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明亚B款)条款
一、 合同的构成
1.1 保险合同构成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团体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明亚B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
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1.2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生满30天并出院至18周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生
活的少儿。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1.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是1年,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时开始,至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1.4 合同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于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
生效日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二、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10万元,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缴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 合同的保障范围
3.1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有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60日后(续保自续保生效日起)并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
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60日内(含60日),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
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任终止。
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合同第6.1条。
3.2 保证续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未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即享有对本险种的保证续保权。
保证续保指在续保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时的状况作为风险评估依据,不会因为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状况变
化,拒绝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继续投保本险种或者对该被保险人作增加保险费或约定除外责任的处理。
自被保险人获得本险种保证续保权之日起,如被保险人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或者被保险
人的续保年龄达到18周岁的,该被保险人的保证续保权自动终止。
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欺诈行为,或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未按时交纳保险费,本公司有权终
止被保险人的保证续保权。
如果本公司由于整体风险状况的变化,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率,本公司会及时
通知投保人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
特别约定
(1)通过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爱心1+1公益行动”官方网站购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儿童少年基
金会团体少儿重大疾病公益保险(明亚B款)》,投保人可为同一被保险人进行续保:
(2)投保人需重新提供被保险人的信息及健康告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投保人所提供的信息审核
同意后,其所投保的险种方可按照原费率及保障方案进行续保。
(3)若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发生重大变化,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通知投保人进行人工核保,待核保结束
后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被保险人自续保生效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