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09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2014-10-29 09:24: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附加09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69岁 | 5870.00元 | 10年 |
重大疾病10.0万 |
终身 |
0岁 | 1440.00元 | 20年 |
重大疾病10.0万 |
终身 |
18岁 | 2100.00元 | 20年 |
重大疾病10.0万 疾病身故或全残10.0万 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10.0万 |
终身 |
18岁 | 2330.00元 | 20年 |
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10.0万 重大疾病10.0万 疾病身故或全残10.0万 |
终身 |
23岁 | 4540.00元 | 10年 |
重大疾病10.0万 身故残疾保险金10.0万 |
终身 |
30岁 | 3030.00元 | 20年 |
重大疾病10.0万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10.0万 |
20年 |
32岁 | 2890.00元 | 20年 |
重大疾病10.0万 |
终身 |
51岁 | 1202.00元 | 15年 |
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2.0万 |
终身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2.3.1 重 大疾病保 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 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 (详见释义)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详见 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2 身 故或身体 全残保险 金
1.保险金额的 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详见释义)。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 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 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 括 2.3.1 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 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的 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一年后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 2.3.1 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 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
v 您有选择减额交清的权利…………………………………………………………第3.5条
v 您有减保的权利……………………………………………………………………第3.6条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
v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3.2条
v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2条
v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5.1条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 6条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效力
1.5 合同内容变更
1.6 合同终止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