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福康安心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24 09:59: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附加福康安心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6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豁免保费 重大疾病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自等待期3后首次发病4并经医院5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五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第十五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太平福康安心两全保险》所交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6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二、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五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豁免本附加合同的主合同《太平福康安心两全保险》和附加于主合同的《太平附加福康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自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重大疾病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太平附加福康安心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附加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五条
„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请您留意。..。..。..。..。..。..。..。..。..。..。..第四条
„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三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第1页,共9页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
生效。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
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本附加合同构成主合同的一部分,不可分割,必须与《太平福康安心两全保险》同时投保。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60天至 55周岁1。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
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自等待期3后首次发病4并经医院5确诊初次患 上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五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 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第十五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太平福康安心两全保险》所交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 合同的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6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二、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
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五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豁免本附加合同的主合同《太平福康安